据了解,此次《意见》制定充分吸收了近年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量刑建议工作的经验成果,多次通过专题研讨、基层调研、同堂培训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在意见稿经过多次修改成熟后,专门召集四级检察院检察官逐条研究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再专门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审议稿”。
审议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意见》在总结3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一些在实践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规范,充分反映了法律本意,对于检察机关进一步贯彻执行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把宽严相济政策落实好具有重要意义,将更好地促进犯罪人改造、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大家在讨论中立足于维护制度整体健康运行的高度,形成了“三个有利于”的共识——有利于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有利于强化自我监督、规范检察办案;有利于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加顺畅实施,维护司法权威、社会公信。会上,大家就《规定》充分发表意见,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