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婚姻所牵涉的财产更加多元,离婚涉及的财产分割就显得更为复杂,离婚时财产分割有哪些影响因素?家务劳动补偿如何确定?如何防止对方转移婚内财产?
1.婚内一方出轨是否会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很多人会有一个误区,认为只要能够证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有过错,比如家暴、赌博、出轨,对方就应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实际上在法律规定中,财产分割的结果只和与财产相关的行为有关系。此外,婚内出轨,甚至家暴,只要认定对方有过错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可以要求对方就过错行为单独承担责任。
2.家务劳动补偿金是什么?如何确定数额?
民法典实施以后,在家庭中全职的一方有了一项新的权利,不只是女性,也包括男性,可以要求家务劳动补偿金。这是要确认,对家庭付出多的一方的行为是正确的,也应该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
而付出是有形的,它应该是要被看到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最直接最有形的补偿是以货币的形式对这一方的付出给予肯定,表明家务劳动不是无偿的。我认为家务劳动补偿金真正的意义在于,弥补全职的一方因离开职场而受到的个人未来发展方面的损失和收入的减损。事实上立法者注意到了为家庭付出多的一方,确认他们有权利去要求另一方,以因为自己的付出而多获得的那一部分的未来收益,来对自己做出补偿。
能够看到现在司法实践中,在衡量家务劳动补偿金数额的时候,重点考察的是婚姻的长度、付出一方对于婚姻家庭所做出的贡献以及支付补偿金一方的收入水平。
3.另一半进行婚内财产转移,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目前在司法实践当中,离婚的时候,法院会关注到双方财产的状况,比如2021年提起离婚,在查询财产状况的时候,可能会向前推一年,查清双方正常的财产情况。
其实我想说,承担家务劳动、做全职都没什么,这是家庭分工的不同,并不意味着低人一等。但如果在长期的婚姻关系当中,没有去了解自己财产的权利和勇气,那也就意味着如果有一天离婚,对方经过各种财产隐藏和规避,必然导致你片瓦不留,什么都分不到。
所以在婚姻中,第一,要争取知道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第二,发现的一些蛛丝马迹,线索要及时保留。
举一个例子,比如夫妻中一方挣了钱,指定的款项到达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后,却不想告诉配偶,而是把这个钱拿出来,直接给父母转过去了,或者给父母买了房子,登记在父母的名下。这种情况,通过资金的路径是能够查出来的,是可以要求撤销或者重新分割资金的。前提是你得有相应的资金路径以及基本的线索和证据。
4.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确认?
首先分年龄段。在两周岁以内,孩子在原则上是要判给妈妈的,因为这个时候还处于哺乳期,妈妈更熟悉孩子的生活习性,这样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2周岁到8周岁之间,就要区分谁来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
在8周岁以上就要听取孩子自己的意见了,因为孩子已经能判断谁对他更好。
另外还要考虑到孩子客观需求的现状,其实就是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哪一方的养育方式、对孩子的成长教育方式更加有利于孩子,法律就会考虑到哪一方。
5.离婚后抚养费支付有哪些标准?
通常来讲要考虑孩子的实际支出、本地区的生活水平及支付一方的工资收入。对于绝大多数的工薪阶层来说,都是按照工资的20%~30%来进行支付的。
没有工作的就要考虑本地区的实际生活消费水平。也有收入特别高的,一年挣上千万,肯定不能按照这个标准来进行裁判,还是要结合孩子实际的花费,可能会比普通工薪阶层略微高一点,但是也不会按照离婚之前的开销水平,重点是满足孩子基本的实际的花费。也不允许另外一方借要孩子抚养费的名义去实现自己对财产的期待,这是不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