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来啦!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哪些情况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又应该如何申请
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
2003年,国务院制定法律援助条例,为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保障能力逐步增强。
但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现行法律援助条例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法律援助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法律援助法,对于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律援助采取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导,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体制机制。如财政部门要有经费保障;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便利,如便利律师阅卷和会见当事人;律师协会为律师、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给予支持,如采取措施推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工作。
社会力量参与,如工会为职工解决劳动争议提供法律援助;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和志愿服务的方式支持法律援助事业。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和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决定是否提供法律援助;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本机构具有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工作完成以后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就近受理法律援助;
▲可以在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择优选择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提供法律援助。
▲努力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包括: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有关残疾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请求有关赔偿、给付和支付劳动报酬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包括请求国家赔偿,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发给抚恤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有关事故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等。
▲符合法定情形,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包括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再审改判无罪申请国家赔偿,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等。
另外,不服司法机关生效的裁判或者决定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也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状况的核查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核查便利化,即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除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查询外,还增加了申请人诚信承诺的方式;
▲特定对象免予核查,即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作为法律援助申请人的,免予核查经济状况。法律援助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由申请人作出说明。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提升法律援助人员的服务质量。司法行政部门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法律援助服务定期进行质量考核。
资料来源:怀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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