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浩瀚的文献记载中,蕴藏着诸多栩栩如生、寓意深远的经典法治典故。诸如“约法三章”、“奉公守法”、“徙木立信”、“秉公执法”以及“克己奉公”等,皆是广为流传、深入人心的法律文化瑰宝。以下,让我们一同探寻这些古代法制故事之精髓。
一、克己奉公
《克己奉公》在东汉初期,颍阳人祭遵投奔光武帝刘秀,被封为军中执法官。他任职期间,执法严明,不徇私情,为后人所称赞。
有一次,刘秀身边的一个小侍从犯了罪,祭遵查明真情后,便依法处置了。刘秀知道后,十分生气,欲降罪于祭遵。但主簿陈副劝阻道:“严明军令,本就是大王的要求。如今祭遵坚守法令,上下一致做得很好。只有像他这样言行一致,号令三军才有威信啊。”刘秀听了觉得有理,后封祭遵为征虏将军,颍阳侯。
祭遵为人廉洁,为官清正,克己奉公,常受到刘秀的赏赐,但他将这些赏赐都拿出来分给手下的人。即使在安排后事时,他仍嘱咐手下的人,不许铺张浪费。
二、约法三章
中国古代法治典故《约法三章》,最早出自于西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公元前206年,刘邦带兵攻到了咸阳,秦王子婴向刘邦投降。刘邦进咸阳后,秋毫无犯将秦朝的宫廷重地及财宝物资府库予以保护或封存,将十万大军撤驻城外霸上。
为了取得民心,还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应该全部废除。现在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
这三条是: 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父老、豪杰们对此都表示拥护。接下来,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使约法三章家喻户晓。
三、奉公守法
《奉公守法》最早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战国时期,赵国有位大将名叫赵奢,年轻时曾担任赵国征收田税的小官。
有一次,赵奢到平原君赵胜家去征收田税,谁知赵胜管家蛮横不讲理,不肯缴纳田税。赵奢根据当时的法律,斩首了赵胜手下九个参与闹事的人。赵胜知道后,扬言要杀赵奢。
赵奢知道赵胜要杀自己,不但没有躲避,反而找到赵胜,对他进行了一番劝解,说“如果大家都不遵守法律,国家必然衰弱。国弱则被欺,富贵难保,应以身作则,重视国家的法令。”赵胜这才罢休,还把他推荐给了赵惠文王,并得到了重用。
四、徙木立信
《徙木立信》又名“立木为信”、“商鞅立信”,最早出自《史记·商君列传》。春秋战国时,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
为了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诺: “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但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尝试,商鞅如约赏给他五十金。
商鞅这一举动,取得了民众对商鞅的信任,并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
五、秉公执法
自古以来《秉公执法》的法制故事有不少,最具代表人物当属西汉“包青天”张释之,不畏皇权,秉公执法。他以执法公正、刚直不阿闻名,当时的人称赞“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
张释之早期曾任公车令,掌管宫门事宜。有一次,太子刘启与梁王刘揖同乘一辆车入朝,到了皇宫外的司马门没有下车,违反了法令。张释之当即阻止太子和梁王进宫,并以“大不敬”的罪名向汉文帝检举揭发。汉文帝只得摘下帽子赔罪,事后张释之不但没有被贬,反而接连升官,后来被封为九卿之一的廷尉,负责审理全国的刑狱案件。
综上所述,这些古代经典法制故事犹如璀璨星辰,不仅生动映照出古代中国法治文化的深邃广博,更以其精髓深刻诠释了法治精神的不朽价值。从祭遵克己奉公的清廉典范,到刘邦约法三章的简约明法;从赵奢奉公守法的刚毅不屈,到商鞅徙木立信的智勇双全;再到张释之秉公执法的无畏无惧,这些故事以鲜活的人物形象和深邃的思想内涵,构筑起了一座座法治文化的丰碑,为后世法治建设提供了丰厚的文化滋养和精神支撑。既告诫我们要坚守法律的底线,不可逾越雷池一步,又启迪我们要以公正之心为尺,衡量世间万物,践行法治精神,推动社会正义的车轮滚滚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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