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锐法律 | 网络招工也有“坑”,求职应聘须谨慎
2021-10-26

基本案情

最近,吉先生正在找工作,他在各个求职网站都填了详细的求职信息。6月19日中午,吉先生收到一封电子邮件,打开一看,竟然是一家外企发来的面试邀请函,其中表达了对吉先生的满意与期待,希望吉先生能与公司人事提前联系。吉先生按提示联系对方后,对方表示,吉先生符合该公司招聘标准,但目前公司暂无实际岗位安排,如果吉先生愿意,可以先为其提供一段时间的“网上业务”岗位,并将吉先生此期间的工作表现纳入招聘评分。

求职心切的吉先生想到“网上业务”岗位好歹也能赚钱,也体现了公司的诚意,于是同意对方的安排。后来,对方要求吉先生下载一款视频APP注册,并要他输入对方提供的共享者号码。此时操作得云里雾里的吉先生,更不知道这个步骤有何风险,只想着赶紧完成要求,其实在输入共享者号码后,他的手机屏幕已被对方看到。

到这一步,对方对吉先生下发了岗位任务:要求在10分钟内,通过某东购物平台查到指定商品,并购买指定数量,最后将购买的金额通过对方发来的二维码进行扫码付款。对方声称,将在24小时内将吉先生支付的货款及佣金返还给他,并记入吉先生的业绩。吉先生立马按对方要求,在对方指引下,做了多项“购物任务”,先后三次通过扫码向对方转账,总计3000余元。等转完账,吉先生才意识到不对劲,再联系对方时已被拉黑。

案件分析

求职者在网上投的简历,被不法分子非法获取。骗子冒充公司人事部门联系求职者,表现出求贤若渴的语态,但故意说公司暂时无法安排上班,打压求职者的希望,接着通过提供“网上业务”岗位,让求职者重燃希望。

在这过程中,骗子通过“共享屏幕”全程指导求职者操作手机,将所谓的购买金额通过发给求职者的付款二维码,让其扫码支付,这导致求职者误以为自己扫码支付了货款,完成了购物任务,但实际上只是扫码将自己的钱转给了骗子,期间并没有商品交易行为。所谓的商品付款码,实际上是骗子的收款码。

恒锐法律提醒您:

1、不要在网上随意“海投”简历,不要随便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避免泄露;

2、企业招工程序有规范,所谓人事添加QQ、微信等方式沟通的,必须警惕;

3、刷单虚假交易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承诺24小时后返还本金佣金更是谎言,凡是让你先付钱的,都是骗子;

4、让你下载视频程序、输入共享人号码的,千万不能听!这样操作其实就是“共享屏幕”,让你的手机在骗子面前毫无秘密可言;

5、涉及到转账的,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6、如果判断不清,请及时咨询律师,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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