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篮高手》遭严重盗摄,触犯哪些法条?
2023-04-28

《灌篮高手》遭严重盗摄

  触犯哪些法条?


      近期,电影《灌篮高手》上映,引起不少网友集体怀旧。上映不到3天,票房已经超过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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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与此同时,大家的朋友圈也被这部电影的照片、短视频刷屏。在目前主流的社交平台随手一搜,就可以看见大量相关视频片段。不少网友吐槽“再多逛一会儿朋友圈,就把这部电影看完了。”4月20日电影《灌篮高手》官方发文,呼吁大家联合抵制盗录盗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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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所以,在观影过程录制一些电影画片并将其分享在社交平台的行为不仅影响他人观影体验,还有可能涉嫌违法。


法律依据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相关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电影属于《著作权法》中的视听作品,虽然著作权合理使用中规定了“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属于侵权行为,不用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仅限于放映过程中的欣赏,并不扩展延伸到“录音或录视频发朋友圈”的范畴。因此,在看电影时,除非经过权利人许可,否则任何人都不能进行录音或录视频。所录音或录视频的内容无论是否发布在社交平台、是否对外传播,都涉嫌侵犯著作权。如果将该盗摄的视频用于盈利,则有可能触犯我国刑法受到相应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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